依法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等质量管理规范;审核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依法组织和监督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依法监管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监督实施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标准。联系电话: 1. 药品生产、特药、GMP:86785336(Fax)2. 医院制剂、ADR、药品评价:86785390 86785309(Fax)3. 许可证、批件制作:86785390工作邮箱:1. 企业申报资料电子文档报送:ajsb@scda.gov.cn(报送资料后请及时电话联系查收) 2. 举报投诉:ajjb@scda.gov.cn
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实施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发布四川省药品质量公报;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审批药品广告。 联系电话:028-86785792 电子邮件:scjd@scda.gov.cn
核发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和生产注册证;负责省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基地的认可;审批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或临床验证;审定医疗器械新产品研制;审批医疗器械广告;负责组织审查、管理医疗器械、制药机械、医用生物材料、体外诊断试剂和卫生材料产品的企业标准;负责医疗器械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工作;参与医疗器械质量体系和产品安全的认证工作;组织医疗器械技术审查工作;指导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联系电话:028-86781569 电子邮件:ylqx@scda.gov.cn
制定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劳资工作;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培训、注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出国审报批工作。 联系电话:028-86785769 电子邮件:rsjy@scda.gov.cn
监督、 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决策情况;在《中国共产党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正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联系电话:028-86785639 电子邮件:jjz@scda.gov.cn
在局党组领导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动员和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及系统内的统战工作;承办局党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28-86750577 电子邮件:jgdw@scda.gov.cn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年度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和各项资金、经费;负责下属单位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装备购置的规划、审核、报批;按照国家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 联系电话:028-86786085 电子邮件:ghcwsj@scda.gov.cn
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综合安全监测与评价工作,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价体系建设;收集并汇总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安全形势,评估和预防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风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并监督实施,综合有关部门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承担研究、协调食品安全统一标准的有关工作;承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8-86782865 电子邮件:spxt@scda.gov.cn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健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研究拟订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监督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重大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组织拟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重大技术监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规划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28-86785730 电子邮件:spjc@sc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