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卫生局在市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联合召开全市实施《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山东省德州市实施 《规范》将按 “三步走”规划,到2010年底,全部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要求。
会议现场,来自市及各县 (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全市主要药品使用单位的80余人参观了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院实施《规范》的情况。记者在人民医院看到,该院将药房和药库同诊疗区分开,药库中又划分为合格药品区、待验药品和退货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分别标示成绿色、黄色、红色。据了解,《规范》对药品质量的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都作了详细的要求,今年年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直、县(市、区)直其他药品使用单位 (含疾病控制机构等)全面达到《规范》要求,至2009年底前,一级医疗机构和乡镇疾病控制机构全面达到《规范》要求;到2010年底前,全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达到《规范》要求。(记者 范立华 通讯员 信明喜)
信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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