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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贺州工商局八步分局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2008-08-29 09:56

为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维护农村市场稳定,广西省贺州市工商局八步分局认真念好“截、查、帮、树”四字诀,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 

“截”即把好食品准入关。该局结合企业年检、个体验照的有利时机,严把食品企业和经营户的市场准入关,对前置手续不全的食品经营户坚决不予办照;对前置手续已过期的食品经营户待手续补办齐全后,方准予年检、验照;对于无照经营的食品经营户予以严厉打击。针对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容易进入农村市场的特点,该局重点规范辖区内批发部的经营活动及送货上门的行为。同时,建立和规范商品准入制度,督促农村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追究等制度,截断了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进入市场的源头;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网络,在八步区12个镇、1个瑶族乡1个街道办事处、185个行政村、16个社区内设立了l2315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215个,聘任维权联络员195人,快速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及时处理涉及农村食品安全的问题。 

    “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扎实推进基层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抓好工商所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工作。实施“两图一书”管理模式,工商所将其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监管责任区,落实具体监管责任人,并制定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监管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把食品监管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个人。同时,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提高对农村食品经营行为的检查频率,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帮”,增强农民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在各乡镇集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加大《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树”,加大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力度,树立示范典型。对示范店加强监管,引导督促其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自觉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产品,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的作用。同时,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和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予曝光,营造了良好的食品消费安全环境。(毛燕平 )


                                                 信息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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