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现将今年全省10月的违法药品广告进行核查、汇总并依法公告。
现印发《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7]第10期》(见附件)给你们,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期公告中所涉及的药品广告进行重点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附件: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7]第10期,总第61期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2007]第10期,总第61期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7年10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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