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元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通过综合协调,分段监管,实现了广元食品安全形势基本趋于好转,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但是,食品安全工作不是“零”风险。从阜阳劣质奶粉、“苏丹红”辣酱、石蜡火锅底料、瘦肉精、毒大米、红心鸭蛋、三聚氰胺奶粉等事件来看,我国进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期。我市连续几年来发生的学校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也给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深究其因,既有种养户只顾眼前利益、滥用高毒药物所致,也有“黑心”商贩惟利是图、掺毒造假使然,既折射出一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道德滑坡、诚信失范,同时也反映出监管工作的缺失和制度的不落实、体制的不健全。为此,笔者就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深刻反思,大胆探索。
一、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经济基础脆弱是导致食品安全监管难的瓶颈
据2007年底食品安全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全市仅有无公害农产品基地893000亩,绿色农产品基地50000亩,有机农产品基地7650亩;生猪出栏458万头、存栏282万头;水产品养殖面积211080亩,其中已认证无公害水产品面积96000亩;全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企业601家,规模以上企业21家,通过QS认证企业147家,10人以下小作坊454家;食品经营单位7728家,其中批发市场117家、集贸市场3076家、超市180家、食杂店2277家,从业人员50971人;餐饮业总数6142户,其中集体食堂(含学校)1249户、食品摊贩3821户,取得量化分级管理A级12家、B级82家、C级2218家。从以上数据反映出,我市农产品资源处于较为原始的生产加工过程,食品工业发展规模小,产值低,附加值少,分散低水平的“五小”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占据很大空间,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较大的难度。
(二)从农田到餐桌各环节缺乏有效监管
一是食品源头污染未根除,食品质量难保证。我市的种、养殖主要是以散户为主,对无公害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还没有完全掌握,大多依赖过去的老经验、老办法,有的为降低防治病虫害成本,便违法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食品源头污染很难杜绝。
二是食品生产加工规模企业少,家庭作坊式企业占据空间,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我市大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比较少,为家庭作坊式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几乎所有的家庭作坊式加工业基础条件较差,工艺落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所生产的食品不能自检,质量无法保障,制假售假现象屡禁不止,加之造假者大都比较分散隐蔽,有的还经常转移地点,打而不绝,给食品安全执法带来难度。
三是食品流通环节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边远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条件差,缺乏必要的防潮、防水、防鼠、防虫设施,绝大部分经营者没有索证索票的意识。经营管理手段落后,销售“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过期、变质、霉烂食品的现象比较突出,卤制品违规添加着色剂、防腐剂等化学物质较为普遍,儿童食品和饮料、糕点尤其严重。由于这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半径大,日常监管周期长,食品质量难保证。
四是餐饮食堂的食品安全不容乐观。近两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及旅游城市为契机,加大了对城镇小餐馆、露天摊贩的整治,取缔了部分卫生条件较差的食堂、餐馆,但是食品隐患仍然存在,部分餐饮食堂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消毒设施和防蝇、防尘、防鼠措施不够完善;部分单位使用的食品原料问题较多;食品从业人员流动现象严重、健康证不全,食品卫生出现反弹现象。
五是畜禽屠宰管理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我市定点屠宰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牛羊禽私屠乱宰现象仍较严重,大多是自发形成的手工作坊,设施落后,条件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从监督检查情况看,连续三年,我市几乎每年均要查处一起销售病死猪肉案。目前法律法规对牛羊禽屠宰和牛羊禽产品质量管理尚无具体规定,在屠宰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屠宰场点的设置、牛羊禽屠宰和牛羊禽产品检验检疫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方面,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六是农贸、集贸市场管理亟待加强。目前,集贸市场主要由乡镇工商所和所在地的村委会管理。集贸市场流动的小摊小贩数量多,流动快,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很难找出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由于没有相应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检验检测手段,又给造假、售假者提供可乘之机。同时,大部分肉类、熟食、糕点等露天经营,现场制作,污染严重,很难达到卫生标准。
(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分散,信息资源未整合共享,缺乏风险评估能力
虽然我市现行的检验检测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都履行了职责,完成了部门下达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但是,各部门均是站在部门的角度下达抽检任务,食品抽检品种受到局限,对全市食品安全宏观调控差,对高风险食品控制能力弱。同时,各部门的检测信息资源没有整合共享,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对食品质量监控、信息的综合利用及统一发布工作处于原始阶段。
(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法律法规存在许多弊端
由于法律和监管体制不和谐的原因,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处于尴尬、被动局面。一是综合监管有责无权。目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决定,虽然负有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责任,但无直接对食品市场监督的权力。二是组织协调有权无威。尽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担当了政府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抓手”和参谋作用,但由于这种“权力”主要依靠政府行政授意,而不是法律授权,所以工作中往往出现组织难、协调更难的境况。三是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于法无据。虽然目前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但都有其明确的执法主体。作为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我国尚无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其履行对食品安全执法主体的职能。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又尚未出台,新一轮的机构改革已经开始,食品安全监管将面临着新的更严峻的考验。四是各监管环节之间存在脱节现象。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并存、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监管模式,虽然“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个环节都有“重兵防守”,但食品安全涉及的链条长、环节多,各环节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困难,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 “多龙治水”现象,不仅增加了监管执法成本,还造成监管边缘出现盲点。五是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有待加强。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必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创新“四项机制”,建立“六大体系”。
(一)创新四项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日常机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督查暗访等职能。完善监管例会、联合执法、信息发布、投诉受理、绩效考核等各项制度,建立全市统一、权威、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领导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督导落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各项决策。
二是建立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制。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环节监管,真正成为全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主体;落实部门责任,按照职能划分,理顺各部门监管职责,明确各部门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是创新诚信机制。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产业发展的基础。建立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食品安全诚信管理机制,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是食品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的重要举措。按照“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进程,实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四是深化考核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制和综合评价、绩效考核的管理体系,建立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标准,把效能建设融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之中,加强日常督查。
(二)建立六大监管体系,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防线
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准入体系。大力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等种养模式,实现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深入开展农(兽)药及农(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普及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的知识,逐步解决食品源头污染问题。狠抓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彻底解决无证生产经营的问题。对于达不到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推进农村“四进”工程(即超市进乡镇、放心店进农村、检验检疫进市场、“12315”和“12365”进农村)和饭店、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构建质量保证、服务快捷的现代食品流通网络。
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网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的资源整合、高效传递、综合利用。进一步发挥市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专家队伍的作用,对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力争做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监测责任分工、监督抽查计划和检测信息协调通报制度,明确各部门检测职责范围,统筹安排检测计划任务、检测资金,实现检测资源梯次互动,检测资源全面共享,避免重复检测和为了完成任务的检测。
四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农村赶场日等时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常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加大农药、兽药、化肥安全使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安全用药意识。切实把《农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纳入“五五普法”重要内容,加强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小作坊等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
五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预案,适时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逐步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质、技术和人力资源的储备;健全突发事件时限报告、响应程序和控制消除措施,实现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果断处置。
六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基层监督体系。以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基层组织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核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基层执法机构建设,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乡镇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机构,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乡镇有监管机构、村有监督员的农村基层食品监管网络。
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四川省广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治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