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透视政府 | 监管动态 | 局发文件 | 简报动态政策法规 | 食品安全 | 网上办公 网站导航
你的位置:政务版 > 监管动态 > 理论与实践
 
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之我见
巴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晓燕
2008-11-06 15:59

《巴中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自2006年出台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民生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食品安全事件(事故)时有发生,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问题,各地纷纷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般是由政府牵头,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执法部门参加,一行十几人甚至几十人,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但是,一些地方的联合执法形式大于内容,效果并不十分理想。比如,城郊结合部加工坊、农村家庭作坊、校园周边和街头流动饮食摊点等依然屡禁不止。

政府推行食品安全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是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体现和重要举措,整治力度本应更大。为什么会出现一些地方联合执法效果欠佳?很简单,说明联合执法中依然还存在问题。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打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自办好本部门的“份内事”,实际操作中却出现“有利就管,无利就让”的现象;二是在联合执法中,各执法部门本应积极参与,可是一旦冠以某个部门为主时,其他执法部门就把自己当作“配角”,跟着感觉走,致使各执法环节不能有效地衔接,“执法链”上的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三是有的联合执法往往一哄而上,取得了成绩与战果是大家的,出现了问题和责任也是大家的,形成执法部门间的责任不清。像这样的联合执法,有时不仅起不到强化执法的预期效果,反而为不法分子采取你来我退,逃避监管,提供更大的空间。

那么,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到底有没有作用?要不要搞呢?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关键是要解决好怎样搞、如何具体开展的问题。目前,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均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实行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联合执法时,具体涉及到哪个环节,就应让这个环节的主管部门切实起到主导作用,不能一哄而上,其他职能部门应予以密切配合和主动监督。搞好联合执法,核心是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责任制和联合执法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各职能部门对出现和存在的问题都应有责任共担的意识,不能有“份内”与“份外”之分。凡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都要从大局本出发,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履职尽责。切实改进在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与失误。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合力。对造成联合执法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严格追究责任,

总之,食品安全联合执法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加强协作、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联合执法的效果,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架起一座坚实的屏障。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Copyright (c) Sichu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c)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站由四川省华虹医药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玉沙路98号 邮编:610017 值班电话:(夜间)028-86785160 电话查询:028-86756114
到访人数: 蜀ICP备06012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