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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制度建设 提升执法水平
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秦廷才 李文学
2008-11-05 15:52

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证,是构建“法治型”机关的内在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就是依据药品监管法规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行监管,执法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行政执法的成效、质量好坏,关系到履职是否到位、群众饮食用药是否安全、政府形象是否提升的重大问题。近年来,资阳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强化药品监管执法,狠抓制度建设,有效规范了药品执法活动,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达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目标,推动了全系统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自2005年组建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来,全系统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2200余件,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600余件,开展各种行政执法检查2100余人次,监督抽验药品1500余批次,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市局法制工作多次受市政府表彰,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赢得了较好的口啤。其主要作法是:

一、纳入规划,实行目标管理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局在全系统创建“三型机关”要求,资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个五年(20042008年)规划》和《资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创建“法治型药品监管机关”的专题实施意见》,明确了行政执法制度的任务,要求做好统一规划。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创建“三型”机关活动年度计划中,又将该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具体安排。同时,市局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中,又依据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规划,将任务分解到有关责任科室、细化到人头,确保了建章立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立足实情,完善相关制度

结合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实际,资阳食品药品监管局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在学习借鉴系统内外兄弟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至2008年三年期间,相继制定出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这些制度中,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的,如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有规定行政执法程序的,如《药品监管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案件管辖的通知》、《行政执法案件合议制度》、《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规范运行制度》、《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和管理办法》、《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首问负责制》、《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程序的通知》、《行政审批限时办结制度》、《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制度》、《派驻企业指导员制度》等;有评价行政执法情况的,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工作联系卡》;有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资阳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及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制度》、《执法办案十条纪律》等;有规范行政救济行为的,如《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投诉受理制度》、《关于印发资阳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责的通知》、《行政复议操作方案》、《行政处罚听证操作方案》等。以上制度,基本涵盖了药品监管执法的主要领域和重要环节,在药品监管执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药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学习宣传,严格遵守执行

制定制度仅是手段,遵守执行才是目的。为了有利于制度的逗硬执行,资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执法制度收集整理,汇编成册,下发到全系统每位干部职工手中。要求各县(市、区)局或参照执行,或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要求全系统每位干部认真学习,仔细研读,深刻领会,增强遵章守规的意识,养成自觉遵守、照章办事的习惯,做一个优秀的执法者。同时,将所有制度在市局政务公开栏、市局网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市政府法制宣传长廊上进行公示,充分利用“3.15”、“6.26”、“12.4”等法制宣传日、合理用药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科技、卫生、文化三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把执法制度交给人民群众、管理相对人,让社会广泛知晓,支持和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形成依法监管、依法治药的良好外部环境。在实际执法中,要求具体行政行为必须遵守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如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法制部门复核,稽查部门一律不得作出处罚决定,罚款1万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只有在提交局重大复杂案件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稽查部门才能办理相关处罚手续。行政许可必须在承诺期间内办结,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执法证未经年审的执法人员,不得开展执法工作。坚守回避制度,执法人员遇有回避事由应主动提出回避。同时,充分发挥市、县局法制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作用,加强执法证管理,积极开展案件复核、执法听证、执法检查、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备案审查、执法考评、责任追究等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按章执法的行为。专门组织纪检监察和法制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定期考评县(市、区)局、市局执法科室遵守制度情况,对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较好的予以表彰,对落实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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