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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中区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
2008-11-05 10:16

农村是一个巨大的消费市场,更是食品安全卫生网络的重要部分,农村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由于农村地域广、人口多、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差等原因,使农村食品安全成为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近期,乐山市中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在对全区农村食品安全进行调研和督查中发现,农村食品市场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乐山市中区农村食品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

 一、市中区农村食品安全概况
    
市中区与井研县接壤,南与五通、沙湾区相连,西与峨眉山市交界,北与夹江、青神县毗邻,幅员面积825.2平方公里,辖4个街道、26个乡镇、253个行政村、43个社区(其中城市社区32)。人口5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9万人,非农业人口23万人。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中区政府成立了由工商、质监、农业、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履行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原则,各司其职。经过近三年的运行,进一步整合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目前,全区已获得无公害农村产品认证16个,无公害基地20.886万亩,占全区总耕地面积的99.4%。获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认证1个,获无公害水产品认证2个。获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4个,获无公害畜产品认证4个(无公害肉鸡、肉兔、肉猪、鸡蛋)。
    
二、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营销网点多,安全状况堪忧。全区各乡镇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单位1687家。
餐饮店、小吃店465。学校食堂79家。集贸市场30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5户,猪肉平均日消费量为 1200头。从安全卫生状况看,呈现出“三多,三少,四差”的现状,即:食品经营网点多,流动摊点多,农畜产品多;边远地区规范管理少,证件齐全的少,主动检疫的少;环境卫生差,基础设施差,定点屠宰差,法律意识差。
   
(二)“办宴大篷车”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对全区各乡镇进行摸底调查发现,被调查的32个“办宴大篷车”都没有经营许可证。每个“大篷车”一般由35人组成,主厨大多是老板,相对固定,帮厨经常变动,人员年龄多在3060岁之间,健康证持有率仅为7.3%。调查显示:“办宴大蓬车”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低、卫生意识差、流动性大、不便于监管的问题。
   
(三)食品经营者法规安全意识淡薄。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低、信息闭赛、农民只注重价格而忽视质量的弱点,将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部分食品经营人员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遵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忽视了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安全隐患尤为凸显。场镇“一个炉子一口锅,一架板车沿街拖”的现象随处可见,条件简陋,卫生状况差,这支食品经营“游击队”无固定摊位,是监管中的“老大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学校周边的小吃摊点和副食品摊点。
   
(四)农村群众消费观念较落后。多数农村家庭的剩菜剩饭是留着下一餐继续食用,尤其是群体宴的剩菜剩饭更是“舍不得丢”,加之缺乏良好的储藏保鲜措施,往往是剩菜吃几天,卫生质量难以保证,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市中区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诸多不足,纵观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农村居民消费取向以“价格优先”。有相当部分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偏低,不够理性,消费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购买食品首先看价格,少有考虑食品安全问题,这就为低价假冒伪劣低质、三无产品的销售提供了空间。作为农村居民主要生活用品购买点的农村商店及小卖部、集市,所售的商品大都是便宜货,而且其中有相当部分是在城区中禁止销售的的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一些不法商贩还打着“送货上门”、“节日让利”的旗号,走村串户大肆兜售不合格的副食品、调味品、酒水、儿童小食品等。农村居民在购买商品时很少去注意商品的商标、产地、生产厂家及生产日期等内容,他们在乎的是价格,至于食品质量,他们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就行。
   
(二)食品监管部门职能分散,力量薄弱。保障食品安全,对职能部门的依赖性较大,认为只是各职能部门的事,而政府的指导作用、社会的参与作用发挥较差,齐抓共管、全覆盖式的监管机制还远未形成,对地处农村、城乡结合部的地下小作坊,执法部门也是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有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等多个部门,但延伸到乡镇的部门只有卫生、工商、畜牧,单靠这几个部门要做好农村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尚有较大难度。调查中,多数乡镇政府也谈到,虽说是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但政府的事务多,人手少,有的乡镇还没有配备专职的领导和办事员,政府在协调本辖区内的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上难度也较大,上级有安排,就抓一抓,全年也就是几个节日安排集中整治,平时多数是靠职能部门的作用,往往存在监管的空白点。
  (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和广度还不够。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在我区起步较晚,监管工作呈现条块分割的现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各自为阵,宣传声势不大,仅局限在“3.15、“12.4等发发宣传资料、张贴一些宣传标语,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咨询台、宣传车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系统的宣传,农村消费者获得食品安全知识较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辩别能力。
  (四)食品安全检测措施落后。我区目前的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奇缺,手段单一,多数时候仅靠看、闻、尝、摸、比这种原始的感观和经验去鉴别食品质量,大多采取临时性的突击抽查,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一些唯利是图商人的投机侥幸心理,造成农村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农、畜产品未经任何检验或只是经“蜻蜓点水式”检测就进入百姓家直接食用,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当前,农村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抵御能力普遍较低,一旦出了食品安全事故,后果将十分严重。要把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细胞工程,在食品安全监管的“链条”上,严把许可准入、市场监管、市场规范、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关,任何一环也不可缺失。
  (一)明确政府主体责任。要逐步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切实加强领导,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整合现有监管资源。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各职能部门按照“分段监管”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合力,提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效能。
  (三)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主要环节监管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的投入,对所需工作经费给予充分保证。同时,将经费投入与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相结合,实现监管有网络支撑,监管有经费保障。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大对基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健康、保健知识的普及力度,保证国家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的顺利贯彻执行。加强对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的水平;强化对农村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的从业人员、业主的卫生法规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从业,守法经营意识;结合公民义务普法教育活动,普及农村居(村)民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其辨别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由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针对全区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农村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督查,从源头抓起,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小作坊、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整治力度;坚持每年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活动,形成工作规律,如在春节、元旦、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形成强大攻势,保障公众节日消费安全。
  (六)加强对农村群体宴的管理。建立群体宴报告备案制度,凡举办就餐在50人以上的群体宴,举办者要在宴请前向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并由村(居)民委员会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内容包括: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场地卫生条件、厨师健康状况等,同时填写《市中区农村群体性民聚餐检查记录》,确保农村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乐山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漆仕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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