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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中心全面完成医院制剂换发批准文号技术审评工作
2008-11-03 17:05

20067月在评审中心成立仅1个月,各项业务工作还没有正式启动前,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评审中心就承接了医疗机构制剂的技术审评工作。评审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了精干的工作班子及专家队伍。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20号)及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审批工作的通知》(川食药监注[2005]16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审评原则,制订了技术审评工作方案及审评要点。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在注册处的指导下,在有关单位及审评专家的支持下,对全省168家医疗机构申报的3259个品种进行了技术审评,对1346个藏药制剂进行了技术审核及注册批件制作。

此次换发批准文号的医院制剂是200581以前由各市州进行备案或审批管理的,未制订全省统一的制剂规范,且质量标准普遍较低,说明书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现象也大量存在。因此,本次医院制剂换发批准文号技术审评不是简单的重新注册登记,而是清理整顿提高,淘汰处方不合理,安全隐患大,以及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制剂;对符合《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的制剂要进行规范提高,同品种统一标准及说明书。以此促进我省医疗机构制剂在监督管理、制剂水平、质量、合理使用等方面跃上新的台阶。

医院制剂进行技术审评是我省首次开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非常大。评审中心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院制剂审评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创新审评方法,强化了对医院及注册检验药检所的沟通交流,加大了化药制剂统一标准及说明书的力度,按《药品命名原则》规范制剂名称,尽量满足临床对医院制剂的需求。对申报单位多的硫酸镁溶液、呋喃西林溶液、盐酸丁卡因溶液、紫草油等品种,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提高技术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在专家审评的基础上,评审中心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认真修订审核标准及说明书。通过二年的辛勤工作,目前技术审评工作全面完成。

通过审评,并经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21个市州的159家医疗机构有医院制剂,计1666个品种,2445个批准文号。其中中药制剂1396个品种,1439个制剂批准文号;化药制剂270个品种,1006个批准文号。另有95个品种在审评过程中因各种原因申请撤回;646个品种规格次为已有上市药品的制剂或含甲醛、二氯化汞、氯化氨基汞的制剂,以及处方不合理和存在用药安全隐患的制剂等原因而不予换发批准文号,18个品种不具备配制条件予以退回。

评审中心通过对换发批准文号医院制剂的集中技术审评,彻底弄清了全省医院制剂品种情况,建立了全省医院制剂品种数据库、质量标准及说明书数据库,为医院制剂监督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规范制剂配制使用,保证制剂质量、保障全川人民用药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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