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20号)已于2005年8月1日施行,但未公布相应的技术要求,这给新医疗机构制剂(以下简称新制剂)的研发和评审带来不少的困难。为推动新制剂研制和品种开发、规范新制剂申报和审评,评审中心在完成医疗机构制剂换发批准文号技术审评工作后,启动了医院新制剂研究技术要求起草工作。
在省局注册处的关心支持下,2008年6月,评审中心组织召开了医疗机构制剂审评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部分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院和相关医药研究机构的代表参会。会上广泛征求各地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院和医药研究机构单位代表对新制剂研制、审评和管理的意见,对新制剂研究技术要求工作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明确了各项技术要求的牵头单位和专家。医院制剂研究技术要求分中药和化药两类,每类又分申报资料撰写格式、处方工艺、质量标准、药理毒理、临床研究等部分,以便详细指导医院制剂各方面的研究及申报资料的撰写。
目前,各项医院制剂研究技术要求初稿已基本完成,评审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及调研工作。
(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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