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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的复函的通知
2008-10-23 15:27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8730日针对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销售问题的请示》作了答复。现将该文全文转载。

附件:关于盐酸麻黄碱滴鼻液管理问题的复函

 

 

                        〇〇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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