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08]41号要求,现就暂停销售使用并召回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落实责任,认真细致的查控其注射剂药品,并密切关注其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做好监督召回工作。
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要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协助、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工作。
三、有关情况按本文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并于每日15:00时前用电子版(邮箱地址:huwanguo@scfda.gov.cn)报省局,其它表格不再上报。
附件:1、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剂产品目录
2、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剂召回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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