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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并召回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通知
川食药监发〔2008〕70号
2008-10-18 16:34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08]41号要求,现就暂停销售使用并召回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落实责任,认真细致的查控其注射剂药品,并密切关注其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有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要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做好监督召回工作。

二、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注射剂产品(产品目录见附件),要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协助、配合做好药品召回工作。

三、有关情况按本文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并于每日1500时前用电子版(邮箱地址:huwanguo@scfda.gov.cn)报省局,其它表格不再上报。

附件:1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剂产品目录

2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射剂召回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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