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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评选推荐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紧急通知
川食药监发〔2008〕46号
2008-08-13 17:30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表彰先进,激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夺取灾后重建和监管工作的全面胜利。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四个部(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卫人发[2008]41号),分配给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同时,省局拟与省人事厅联合表彰奖励一批全省系统抗震救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附后)

二、各单位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确实把那些领导得力,组织坚强,作用明显,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战斗在抗震救灾一线的事迹突出,贡献大的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出来,经各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上报省局。(《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抗震救灾特刊2008年第七期群英谱刊登的37人都应在下达名额内上报)

三、各单位务于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四日十时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传真报人事教育处。并于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前将本单位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报告,填写的《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集体申报表》、《抗震救灾医药卫生先进个人申报表》(请在卫生部网站www.mod.gov.cn“下载区栏目下载)和省局与省人事厅联合表彰奖励的《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川食药监人函[2008]46)提前用快件按时报人事教育处。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申报机关意见统一由各市州局签署并加盖公章,推荐审核部门意见”“审核机关意见统一由省局签署。各单位在报送报告和申报表的同时电子文档一并上报。

联系人:省局人教育处陈忠华

  话:028—86785761    13194866681

邮箱:chenzhonghua@scfda.gov.cn

 

 

 

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卫生部等四部(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人事厅表彰奖励名额分配

      项目

单位

卫生部等四部(局)表彰先进个人

省局和人事厅表彰

备注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成都局

4

3

5

 

德阳局

4

3

5

 

绵阳局

4

3

5

 

阿坝局

5

3

6

 

广元局

4

3

4

 

雅安局

3

2

4

 

药检所

4

1

3

 

评审中心

2

1

1

 

养麝所

3

1

2

 

食品学校

1

 

1

 

说明

1、除上述已列的重灾市(州)局以外的其它市(州)局,每个局上报1名拟推荐卫生部等四部(局)表彰的先进个人。

2、阿坝局和德阳局省局已研究拟作为先进集体推荐报卫生部等四部(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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