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国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视频会议,全国六个奥运主办和协办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了经验发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邵明立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在当前和奥运期间把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作为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动员一切力量,切实加强兴奋剂治理,为北京奥运创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局药源性兴奋剂专项治理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兴奋剂治理,现将全省兴奋剂专项治理、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奥运期间兴奋剂安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决管好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治理兴奋剂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要在前期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要加强对原料药来源、物料平衡、产销量相符及销售流向等情况的检查,切实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从源头治理兴奋剂工作落实。
二、坚决管好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行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行为
各地要对辖区内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情况进行再检查,检查面达到100%,核查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具有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资质,药品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及票、帐、货是否相符,坚决杜绝违法经营行为。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只能经营胰岛素,坚决杜绝经营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三、严格规范对所有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中所涉及的药品包装、标签上必须按照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再次对所有药品生产、经营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名单中所涉及的药品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在包装、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凡是2007年10月1日后生产(含进口),未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的药品,在全省范围内停止销售。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督查,保证治理工作确有实效
2008年7月21日至北京奥运期间,省局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市场监督处、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将组成3个督查组,对部分市(州)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地区及时间安排由有关处、队自行安排。督查内容按川食药监安[2008]39号文件的要求进行,督查完成后,请各小组将督查情况报局兴奋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电话:86785309 邮箱ajsb@scfda.gov.cn。
五、制定奥运期间兴奋剂应急预案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奥运会药源性兴奋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361号)的要求,对奥运期间的兴奋剂问题,制定本辖区兴奋剂处置的应急预案,要一把手负总责,层层确定责任人,及时、有效处置兴奋剂不良事件,确保北京奥运安全。
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把兴奋剂专项治理引向深入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食药监安〔2008〕27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关于治理化工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公告》( 工商企字[2008]129号)的要求,积极协调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好化工类企业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治理工作,及时准确提出研判意见。
要积极配合信息产业、通信管理、海关、卫生、公安及宣传部门,开展对电子商务兴奋剂信息专项治理、兴奋剂进出口专项治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及含兴奋剂药品临床使用的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案件,做好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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